(郑佳洁 黄彦旭)购买保险就能规避执行?银行账户里没钱法院就无可奈何?近日,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,被执行人宋某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赔偿义务,执行法官依法扣划其名下理财型保险产品促履行,为试图通过购买保险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。 逃避执行 划扣保险 被执行损失惨重 2022年12月,宋某与罗某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,罗某起诉至丹棱县人民法院。经法院审理判决,被告宋某需支付罗某医疗费和各项损失费用共计5.1万余元。判决生效后,被告宋某逾期未履行,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,被执行人都以“没有钱”为由拒绝履行义务。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查控,发现被执行人宋某名下有足额理财保险,如果直接扣划,会对被执行人的理财保险会造成不可逆的损失。执行法官在维护申请人权益的同时,也考虑到被执行人的损失,再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协商处理,宋某的态度依然是“没钱,随你们怎么处理。” 沟通无果,执行法官遂向被执行人投保的保险公司送达执行裁定书、协助执行通知书,冻结、扣划被执行人在保险公司所投保单的现金价值,保险公司协助办理了强制退保手续,并将所投保单的现金价值打入法院账户。 “被执行人的保单价值在6万元,而实际只差申请书人51000余元,最后自己却亏了8000余元。”办案法官介绍,多次和被执行人沟通,被执行人的态度都是拒不履行,最后的损失只能自己负责。 近日,被执行人宋某到丹棱法院哭诉自己的难处,自己也深刻认识到法律尊严不可亵渎,希望通过法院与保险公司协商挽回损失,但为时已晚,只能自食其果。 应执尽执 依法扣划 提升执行到位率 近年来,人民的保险意识大大增强,保险类型不断多样化,理财型保险被作为投资工具获得了快速发展。有不少被强制执行的人身险保单数量激增,其中又以投保人为被执行人的情况最为普遍。 丹棱县人民法院在2021年通过冻结扣划保险现金价值执行到位案件占比3%左右,到位金额20多万元;2022年通过冻结扣划保险现金价值执行到位案件8%左右,到位金额30多万元;2023年截止到3月,已经冻结并扣划金额达22万元左右,保单执行案件大幅度提升。 随着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,执行中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、不动产、车辆、支付宝、银行理财产品等技术手段越来越快捷方便。下一步,丹棱法院在秉持加大理财产品执行力度的同时,也会贯彻应执尽执和善意执行的理念。 一是区分保险类型。对于分红险、混合型保单加大扣划力度,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;对重大疾病、意外伤残等人身属性较强、保险现金价值较高的保险产品,采取审慎原则,一般不直接扣划,应当采取先冻结的强制措施,因为保险一旦扣划将不可逆,本着善意执行原则,还是要给被执行人一定的思考时间,方为稳妥。 二是留足考虑时间。被执行人为投保人,受益人为第三人的情形,可以试着跟受益人沟通,看受益人是否愿意偿还投保人的债务,受益人作为利益关联方,很可能做出一定的让步,从而减少被执行人的损失。 三是完善扣划方式。理财作为一种收益产品,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,理财产品拥有便捷式的操作方式。下一步,丹棱法院将通过上级法院协调,实现网络查控系统和线上冻结扣划措施,大大提升法院的执行到位率。 (责任编辑:) |